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发布日期: 2002-3-11 北京日报 本报讯(记者汲传排)大学生卢淳利用高科技手段,在网上长期盗用一家公司的上网账号及密码。昨天,在海淀区法院,这名年轻的网络黑客因涉嫌盗窃接受了审判。据悉,此案是本市第一起网络黑客刑事案。 卢淳今年22岁,是北京工商大学学生。公诉机关指控说,2000年6月,在计算机应用专业就读的卢淳,从网上下载了“黑客”软件,并在网上搜索到IP段的计算机信息,盗取了北京创原世纪公司的上网账号及密码。卢淳不仅自己使用该公司的上网账号及密码上网,而且还向同学、好友广泛传播这一盗窃手段。2000年10月至11月期间,卢淳甚至在网上发布信息,以每100元使用3个月的形式,将创原世纪公司上网账号及密码在网上销售,从中获利四千多元。据统计,截至案发时,卢淳的上述行为,共给该公司造成直接经济损失16万多元。 庭审中,卢淳对公诉机关指控的被盗公司损失16万元提出了异议。他认为被盗公司的损失不超过10万元。因这一数额关系到对卢淳的量刑轻重,法院表示核实后择日判决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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